1楼 2007-11-16 16:00:31
闲谈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进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一种制度。

  从表面看是为大众谋福利的一项好政策。不错,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后,单位或财政会给按相应的比例给你补贴进入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然而你真的能享受到它给你带来的福利吗?

  如果你真的买房或建房大修房屋,符合提取帐户余额的条件倒也罢了。如果你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过是比银行利息稍低一点而已。如果你两者都不是呢?那就只好等到退休时一次性领取了。那我们来算算你的投入和收益:投入每月工资的十分之一,一年就是少则一千多到几大千上万不等;收益一、每年按活期计息的利息,二、单位或财政拨付给你投入等额的款,说得明白一点就是若干年(多的可能三十到四十年)之后你可以多收益一倍略多一点的钱。如此投入和收益比,还不如任何一份商业保险!很多商业保险投保十多年以上的就能拿到两三倍以上收益!财政的补贴只当一点都没有,还美其名曰福利,而商业保险除了收益还有额外的保障!

  更让人不解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以及有关解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财政配套的资金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私有财产的属性,也就是我自己口袋里的钱!既然如此,住房公积经管理中心何来的权利管理我的钱包呢?我什么时候提出来买个东东还用的着你来批?真是天大的笑话!

再有,我住房公积经帐户里的钱你就只能以活期给我计算收益?让我们看看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国家都用来干什么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看看,管理我们的钱包居然还要收我们的管理费!这是**的职能机构,管理费不应该由财政负担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完全应该由**投入的,怎么能够把包袱抛给住房公基金,就像当初教育医疗产业化一样,把责任推给民众是注定要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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